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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世华:让地理标志打造地方特产品牌

2016-12-20 11:19:04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万世华

地理标志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对地方特产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国际通行做法,对于促进地方特产的品牌化、产业化、市场化及国际化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整套完整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一方面提高了产品品质,保证了质量安全,另一方面也使认证产品的权益保护与价值得到提升。

中国不乏传统地方特色产品,如“北京烤鸭”、“宁波汤圆”、“扬州炒饭”等地方特色产品驰名中外。前几年在武汉名噪一时的“汪集鸡汤”曾让江城人民大饱口福,现如今,在武汉大大小小的餐馆里,所谓的“汪集鸡汤”随处可见,这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也给原产地的品牌经济带来巨大损失。

目前,我国的原产地命名仍处于起步阶段,拥有原产地保护标志的产品寥寥无几。据统计,全国地理标志产品数量仅1949个,与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其面对的主要困难有以下几点:

一是相关法律缺位,市场对原产地保护的认知度不高,对产地认证保护的意识不强,真假地方特产在市场上鱼龙混杂,维权困难重重,使真正的地方特产声誉受到影响,经济损失相当严重。

二是由于地方特产的产业规模一般都很小,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也没有同业组成的行业协会或者行业协会影响不大,申请主体不明,申请地理标志保护难度较大。

三是缺乏强制性产品标准和规范,市场较为混乱。对地方特产实施地理标志保护能够在不断提高企业自身发展水平的同时带动全行业水平的共同提升,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为此,建议:

建立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法律体系。目前的地理标志只是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保护,还没有单独的地理标志保护法规,建议尽早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法》,通过立法保护更多“名特优”产品。

政府加大投入。在保护地方特产上,政府要加大人、财、物的投入,为地方名特产产业的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积极向外宣传推介,打响品牌,保护地方特色产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申报地方特产地理标志保护。

通过行业协会对地方特产进行认证,认证之前对市场进行整顿,形成强制性产品标准和规范,政府与协会之间形成协作关系,确保地理标志保护落实到位。

促进地方特产生产企业向现代化企业转型。在保证地方特产品质特性的基础上,不断整合特产资源,做强做大地方特色产品,打造原产地品牌,促进生产企业不断转型升级,实现地方特产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加强监管,增强维权意识。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上假冒伪劣地方特色产品的打击,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生产者权益,各行业协会要不断增强维权意识,用法律保障地方特色产品的声誉和利益。

作者:武汉市政协常委、市民进专职副主委万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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