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佳庆(独立学者、经纬智库理事)
华夏文明即是农耕文明。几千年来,农民问题一直是社会的首要问题。圣贤们对几千年的农耕历史总结出这样一个结论:“历代农民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土地问题”,至理名言,穿越时空,回响久远。然而,自农业人口呈几何级数量增长之后,问题就变得加复杂了,因为它又增加了一个“人口因素”,因此,人们将这句至理名言作了新时期的延伸,那就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归根到底是土地和人口的问题”。
尽管我们知道“土地与人口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但是应该通过怎么样的改革战略去理顺农村土地与农业人口问题,社会却没有形成共识。随着问题的持续积淀,“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中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三农”问题作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再一次摆在国人面前,原本就没有共识的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处理意见也纷纭多样,很显然,只有找到摆脱“三农”目前困顿积弱的发展之道,社会才会有真正共识,中国的未来发展才会更加顺畅。
(一)市场机制是人类发展的必经规律
自从有了第一次社会分工,人类社会就开始走上了市场经济之路,市场之路从初始状态到高度发达的今天,就如同万物进化一样自然,就如人会从小长大那样顺理成章。也许这一发展规律具有普遍性,也许这一发展规律存在与运行是如此客观而自然,人们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人们并不觉得有必要为其冠上什么“市场经济”之名。然而自从二十世纪之初人类社会有了“计划经济”试验之后,意识形态的标签也就帖在这一发展规律之上,成了与“计划经济”相对立的东西。当“市场经济”被人为性进行概念归属划分和贴上意识形态标签后,导致原有的经济规律得不到足够尊重和循守,事情也因此而变得复杂和莫名其妙。当我们追寻“三农”问题的成因时,其实也能追溯至此。
市场作为社会的基础构成而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经济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论是个人、企业还是政府,对市场规律都要怀有一种敬畏之心、一种顺应之意,并尽可能地配合市场而达到一种默契的状态,衡量社会制度的先进性,就看社会制度与客观世界是否保持协调,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否契合。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不论个人、企业、区域经济体还是国家,甚至是多国家联合体(如欧盟、和东盟等),几乎无一例外在市场交换中维护或者谋求自己的利益,无一例外地遵循价值规律为市场基本规律。很显然,市场经济不再是社会经济体制的一种选择,而是人类社会必须经历的发展阶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之一。
(二)欠缺市场机制就欠缺发展进步的动力
今天的市场范围已经是“全球性”的,市场秩序、市场竞争规则不是哪一个国家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随着社会分工和交易范围扩大,社会的约定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从而就有“经济全球一体化”。“经济全球一体化”不仅意味着所有生产要素参与其中,而且以市场经济为发展模式的国家、行业、企业和国民也都参与其中,这里所体现出来的竞争状态空前的宏大、激烈和深远。所以说,全球性的市场机制复杂而多维,是那些简单的机制或者简单的机制组合所不能比拟的。
当今世界绝大多数的经济实体选择市场经济为其经济发展模式,过去实行计划经济的实体也纷纷扬弃过去的模式转轨到市场经济的模式上来,这是因为,市场经济中有一个同自然界一样神奇的机制体系,这个机制体系能激活产业结构、产品价格、消费群体等因素,并促使这些因素相互作用。欠缺这样一个机制体系的驱动,社会就欠缺了发展动力,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市场经济中有一个无形的手”,这个无形的手一直在调控、约束着市场经济中的各个因素,并教训那些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人。其实,这个无形的手就是市场机制体系的作用机理。有人将“市场这个大机制体系”与自然界进行比对,人们发现,市场大机制体系的竞争个体“种类”虽然远比自然界少,但体系的结构复杂多维性却因为社会的复杂多维结构层次而远胜过自然界。
我国与世界绝大多数的国家一样,以市场经济为发展模式。三十几年的改革开放,国家的整体经济已经充分融入了全球化的经济体系之中。探讨我国的农业发展问题、农业改革的战略选择以及“三农”的制度安排,必然立足于市场经济为发展模式的基础之上,必须找到具有生命的“接榫点”与市场经济制度全面对接。这就是“三农”问题出路的大方向,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立足点。如果连大方向都有没找着,立足点都不清楚,想解决“三农”问题无疑就是“无的放矢”!
但是,总有一些人固执地认为,社会即使已经实行市场经济的模式,农业依旧能置身在外。其意思是,作为社会发展趋势的市场取向改革大方向可以不遵循,社会基本制度之一的市场制度也可以不承接,只要借助一系列有悖市场经济规律的特殊性制度将农村、农业、农民屏蔽起来就可以让其发展得很好。说实话,这有点像在保护“稀有动物”,将大自然稀少的动物物种放到动物园里供养起来,只要营造好动物园的环境条件,就不用去理会大自然了,与大自然再也没有关系了。但我们不禁要问,六亿多农民占了国民50.32%的比例,这么庞大的群体是“稀有动物”,用49.68%的国民去“供养”占50.32%的人口,可能吗?
(三)充分激活竞争与抑制禁锢竞争的社会分野
人类社会之所以会为追求社会充分竞争的最佳境界而作不懈努力,是因为人们知道,只有主动性地借助这些社会机制所释放的巨大力量,才能获取驱动社会进步发展的弘大恒在的力量,这就是社会要走上市场经济之路的原因,当社会抑制竞争,就意味着抑制发展进步的动力。中国现在还没能很好的利用市场机制,是因为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整、健全的市场制度,对后续的制度价值取向,一种观点是致力于改革,尽管市场取向改革是一个艰难、漫长的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过程,一种是以抗拒的心态抵制市场,它代表那些回避竞争、远离市场机制作用机理、因循守旧的群体,这就是充分激活竞争与抑制禁锢竞争的社会分野,此社会分野在三农问题上表现尤为突出。
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只能在供求双方平等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任何道德、法律、政策(包括产业政策)或行政权力方面的不平等都会使等价交换原则扭曲,都会导致市场关系紊乱,用理论化的语言来说,那就是,市场交易规则不能有任何的超经济强制。
往往“超经济强制”是借助行政管理来实现的,这种“干预”的实质是对市场经济整体性的强行解构,也就是说,将一个本来多维的系统性机制体系,通过行政权威将其解构成一系列简单机制,从而破坏了市场机制体系原有的作用机理,并让其失去了市场机制体系应有的作用功能,任何“超经济强制”都会破坏经济体系的整体性,是对社会经济体系的伤害。
借用“超经济强制”来回避竞争,则是我们农村、农业政策体系正在奉行的“要旨”。也许愿望是要保护效率偏低的农业,但自古“慈母多败儿”,岂不知,回避竞争就是保护落后,包括保护落后的生产方式、保护落后的制度和窒息行业内部的创新。因为竞争机制能提供驱动进步发展的力量,欠缺竞争就会欠缺发展进步的动力。“三农”问题之所以达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境地,归根到底是我们的制度安排存在着战略性失误,这个战略失误就是,借用“超经济强制”来回避竞争,回避与市场全面接轨,致使起到了保护落后、窒息创新的消极作用。
可见,消除或取缔竞争的制度障碍,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包括鼓励市场进入,促进生产要素在行业内和行业之间流动,让社会资源(包含农业系统内的所有资源)得到高效率利用;包括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尊重与维护,从制度上防范随意剥夺与名不副实;包括尊重社会共同约定的竞争规则,让公平公正的社会竞争秩序在市场环境中得到落实和体现,让竞争规范化和法制化,只有这样,才能让各行各业在竞争中实现和谐,让各行各业充满活力,让各行各业融入世界与全球化对接。很显然,这一切,不仅是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转基础,也是融入世界,与经济全球化对接的基础,更是行业的生存、发展、强大之道。如果与此相反,借用“超经济强制”来回避竞争,长此以往,困顿和积弱就不可避免。
(四)所有的农业经济体都是市场的竞争主体
生存是基础,发展则是进步的演绎,人类将生存与发展冠之为社会的二大主题,义已尽矣!然而,二者都得通过竞争去获取,都得依赖自身竞争力去维系。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更全面地主导着人类社会中所有竞争者(或竞争个体)的生存和发展,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民族还是国家,无一例外,也不论是工业、服务业或者是农业,无一例外。
规模大小各异的农业经济体同工商企业一样,都是市场的竞争主体,且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所面临的竞争更充分、更剧烈。“适者生存”是所有产业、经济体的宿命,那些大小不同的产业、各式各样的经济体皆因效率的差异只能在竞争中谋求到属于自己的“适当位置”,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始终让其无法遁形。
1、农产品是农业经济体竞争力的“载体”
农业经济体不论是产业化的现代农业企业还是传统农业的农户都将是市场中的竞争者,农产品则是农业经济体竞争力的“载体”。
经济全球化意味着资源配置是全球性的,竞争者也来自于全球,不要说地方的保护主义无济于事,就连国家的自我保护也力有所不逮。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我国农业就不可避免要承受巨大的冲击,不论是产业化的现代农业企业,还是传统农业的农户,都是竞争者。任何区域性的经济竞争,乃至国家之间的竞争,无一例外地通过经济实体的竞争加以实现,农业经济实体就是农产品市场利益博弈的主角,可见,参与竞争的农业经济实体既是市场的竞争主体,也是创造财富的主体,还是国家和地区获取生存发展资源的主体。
竞争是为了生存和发展,那么,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都直接或者间接依存于我国农业体系的全球竞争力,农业体系的竞争力也是国家综合竞争力最重要的组成部,国家的财富、资源和竞争力也很大程度也维系在农业体系的竞争力之上。
农业经济体的竞争是通过农产品竞争来体现的,所以,农产品就成了多样性的农业经济体竞争力的“载体”。农业经济体的核心竞争力几乎无一例外地体现在其效率之上,没有效率就没有竞争力,解决农业经济体的效率是一切三农改革的核心,因为,多样性的竞争力反映着农业经济体的“体魄”,缺乏竞争力的农业经济体在全球化的市场中被无情淘汰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当我们看到,超级商场中稍为高档的大米几乎都是泰国或其它东南亚国家的,高品质的水果则是日本、台湾和韩国的,从南到北的沿海码头都堆满了从美国进口的棉花和大豆,这时你就知道,我国农业在面临高效率工业化挤压的同时,还承受着来自全世界的农产品挤压。在与工业较量中,工业以高效率“居高临下”地打压农业,在与国外的农产品竞争中,我国农业不仅是被人家的高品质“按着打”,而且是我们还通过一系列制度将自己捆绑起来,然后让人家“痛揍”。
这里不禁要问,当一个国家50%以上的国民从事一个欠缺竞争力的行业时,国家的强大的竞争力又何而来呢?当现实证明了我国“三农”困顿和积弱之时,就应该反思我们现行的农业制度政策,找出其缺陷,找出其消极的东西,借助与时俱进的发展规律加以扬弃和创新。现实中的“三农”困顿和积弱再也经不起“以不变应万变”的消极与怠慢。离开现实支撑的“优越性”吹嘘是很荒唐的事,它不仅算得上是理论界“不求实”的虚妄,也是文化上一种“寡人无疾”的病态,当然也是社会的一种悲哀。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放思想”的主题定位,无疑是再一次精准地切对社会的要害。
2、价值规律也无可例外地主导着农业
价值规律是经济的基本规律,是所有经济活动都必须遵循的规律,很显然,农业产业也不能例外。既然如此,有关农业的政策也必须依循这一价值规律,否则,就不可避免有悖于经济规律的活动普遍存在,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产品和资源的价格扭曲。
人类社会及某个国家所拥有的资源均是有限的,所以,将有限资源高效率使用以达到高效益,是市场的基本要求,也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要求,这就是由市场来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原因。不管你以任何理由,置社会大量的资源低效率使用,就是浪费,将能高效率使用的资源大面积地置于低效率状态,便是社会的一种罪过。
农村的资源也是有限的,劳动力、土地等都应让其发挥出更大的价值。在市场改革还没有完成的现实条件之下,劳动力要素已经可以流动,如果在家乡(农村)不能发挥其价值,这些劳动力就会离开农村,到城市或其他地方发挥其价值,同样,农村土地也一样要追求实现效率最大化,通过市场将这一资源流动起来,而实现以价值规律引导下的高效率、高收益使用,而不是通过政策将其与市场隔离开来,让土地长期处于一种低效率使用状态。
既然农户手中有限土地高效率使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就应当将农村土地与整个土地市场对接起来,那就是,能用作工业用地的则用作工业用地,能用作商业用地的则用作商业用地,但肯定的是,能用作工商业用地的并不会太多,绝大多数农村土地只能作农业用地,尽管如此,农业用地也一样要在价值规律的指导之下加以使用,政府不能通过政策去限制土地的高效益使用。
(五)与时俱进的社会改革等同于万物众生的进化
达尔文有一句名言:“最后生存下来的,既不是最强大的,也不是最聪明的,而是那些最适应变化的”,与时俱进的社会改革与万物众生的进化一样,大凡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东西,都会被优胜劣汰的社会发展所淘汰。
1、社会发展过程的本身就是一场伟大的实践
社会发展本身,就是永无休止的伟大实践。大凡与社会发展有关的学说,都是“现在进行时”的学说,都是“理论与社会实践同步”。理论学说虽然从客观现实总结而来,并借助于社会实践加以验证,希望探索、总结出来的理论学说与客观现实更接近,但这些理论学说却不是社会发展规律的本身,而只是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文字总结。社会发展规律本身是主体,既是客观的,又是发展的,这就是发展规律的客观性和发展性。很显然,发展规律的客观性和发展性“不会在意”那些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文字总结,并且会一再二、二再三地“捉弄”和“抛弃”那些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学说,当然也包括经典学说。不用说,这是所有理论都要面临的尴尬、失意、无奈之“宿命”。确实,社会的发展毕竟不是由某人设定的,因而有人这样总结:真理是在不断争论中确立的,在反复实践中求证的,结论是从矛盾中清理出来的,又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加以修正。
不同的国家虽然有着自己的国情,那就得找到适合自己国情的、又与外面世界对接的发展模式。耕地少、人口多、以传统农业为主结构是我国农业、农村的特点。但是,农业只不过是众多产业中的一个产业,不能将农业与其它产业绝然地分割开来,就如我国经济不能与世界经济分割开来的道理一样。在一个开放的世界里面,国内的市场与外面的世界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农产品市场也一样是与外面的世界性市场联系在一起。
结合事物自身的实际情况,探讨适应外面世界的生存之道,是每一个竞争者必须做到的,除了你不想生存则另当别论,人是这样,企业是这样,国家是这样,农业当然也不能例外。人不能寄望于改变外面的世界而生存,企业不能改变外面的市场,农业也一样不能要求外面世界服从自己,不可能要求市场体谅自身的低效率,更不可能“我行我素”地强行让外面世界接受自己,要是寄希望于农业“超然物外”,那将是农业、农村的“灾难”,结果就是被世界抛弃、彻底衰败与消亡而不是生存。
我们农业、农村的发展之路,要借鉴历史经验、吸取前人探索成果,这不等于守旧,更不是教条主义。但大胆借鉴的同时,又要勇于挑战前人的结论,并在实践中及时总结和反思,这是社会探索者应该具有的基本思想境界。
2、充分发挥有限资源价值的发展模式才是具有生命力的模式
我国农村地幅广大,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发展模式,能让有限的资源高效率地使用、并获取高收益的模式就是好模式。也就是说,有生命力的发展模式离不开资源的高效率使用,与之相反,离开了资源高效率使用的模式,绝对不是好的发展模式,而是一个消极的、导致困顿积弱的模式,用这样的模式去指导农村的发展,农业困顿积弱就不可避免,最后会葬送整个农业。但是,社会上有一种通病,总是有人想超越客观,总是喜欢为发展的远景设置一个“样板”,并不自不觉地陶醉在自己的“样板”之中,自己陶醉还不够,还要不遗余力地要求众人跟他一起去“幻想”、一起去试验,更极端的则是将幻想样板与现实对立起来,并以彻底改革客观为目的,所谓“人定胜天”,还要“以‘先进的典型’教化万方”,均是这一类东西。殊不知,这样不但会阻碍发展,将改革引上歧途,最后还会葬送已取得的成果。可以肯定,这些“规范的样板”、“远大的理想”无一例外地将被历史抛弃,更让后人“遗笑大方”。
判别是否是有生命力的发展模式,关键看有限资源能否得到高效率使用。而目前农业最大的资源有二,一是农村土地,二是劳动力,农村的发展所能倚仗够也就是这二大资源。
这里要问,怎么样才能实现农村这二大资源的有效利用呢?
当然,任何人都有没有权力为他人确立发展方式,但是,将自己探索的结论说出来供众人选取,则是每一个经济学者必须做的。这里以广东省为例,“珠三角”属于发达地区,但其周边也有相当部分地区依旧属农村地区,这些农村很自然地要以工业化取向来发展,既可以让劳动力从事效率更高的工商业获取收益,又可以让农村土地得到更有效率使用、并获取更高的收益,从二方面实现资源高效率利用往往是城市周边地区的主要选择。而与“珠三角”更远的粤北地区多是山区,其农村发展显然不可能象城市周边农村一样向城市靠拢,而只能寻找新的发展方式来发挥资源价值。当然,山区的农业发展同样要充分利用自身有限的资源,让有限的资源获取更高的“产出”。那么,在农林业内部进行必要分工,以专业化生产来提高资源的利用当然是主要选择,种茶的则是茶农,种果的则是果农,养猪、养鸡、养鸭的各成行业,耕田、种菜也各自细分。这就是:“农业内部的产业分工,是社会分工深化在农业的实现。”社会分工产生专业化效益,是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基本特点,农业也不能例外。
然而,由于粤北地区山多地少,“庄园经济”也一样成为传统农业更新的一种模式。山上种水果、山沟种蔬菜、水田作农耕,屋前层后水塘养些鱼,以绿色饲料饲养一些家禽家畜,这种“庄园经济”确实能很好综合地利用自然优势。要说明的是,“园庄经济”与传统的小农经济是有区别的,“园庄经济”以综合利用方式来实现绿色的高效农业、高效副业。另外,粤北地区是发达的珠江三角地区第一轮辐射地区,为短程旅游提供了环境上便利,那么,专业化的农庄“园庄经济”和“体闲经济”相结合起来则是相得益彰。这样,以绿色食品吸引顾客,以山水之美的观赏价值获取收益,让已经承担了农产品产出的土地多一条收益渠道,这也是发挥资源优势、高效利用资源的另类方式。当然,以庄园收益与休闲收益相互一体只是一个选择,并不是一个人人都能做成的普及性模式。
再例如,湘湖平原、江汉平原,黄河冲积平原,北大荒,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最优区域,通过机械化来提高劳动力资源的使用价值,通过大面积生产同一种产品来形成特色市场(即以一种或几种大宗性产品形成的市场),同样是实现土地资源高效率使用的一大方式。
其实,上面选择都是相对而言的,城市周边的农村也不是一定要走工业化。在“珠三角”周边地区,就有不少花木公司,为城市提出供花草,有些名家的种花的收益超过工业收益。也有城市周边的农村充分利用“五边地”,即山边、湖边、河边等,办养猪场、养鸽场、养鸡场、养鱼场等,这样更能在通过“短距离的供应链”与城市的市场“无缝对接”,同样实现了土地的高效使用和劳动力高效使用。
任何资源都是有限的,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如何才能优化资源的配置呢?这一点已经有了定论,那就是,资源的优化配置只有市场才能做到,也就是说,农村二大资源是否实现了高效率使用,人说了不算,得从市场化的程度上加以识别,换言之,全面实现资源高效率使用,只有市场能够做到,这就是市场机制的奇妙功能。
当有限资源由市场配置时,这就决定了机会的有限性,另一方面,有限资源决定了市场机会的有限性,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功能让资源的“占有机会”给予最优秀的竞争者,同时也引出了竞争问题。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无论人员、材料、土地或者其它资源,都有自身的市场价格,这种价格就是使用它们的机会成本。所谓机会成本,就是说,它能为你所用,也能为别人所用,你用它能创造价值,别人用它也能创造价值,然而,这里却有一个创造价值差异的问题,即是否物尽所用(即能否创造出最大价值)。这就好比一个人,某企业雇他工资是3000元,他能给企业创造不低于3000元的价值,如果你在从事农业,无法提供让其发挥价值的环境条件而让他不能创造超过3000元的价值,你就不能用他,或者说,你就用不起他,如果你用他,就是在浪费社会资源,同时你也会亏本。土地也是一样,要实现物尽所用,就必须借助于市场,将土地让渡给能发挥土地最大价值的人使用,让有限的土地创造出最大的价值——这就是资源的高效率使用。
(六)探讨性归纳
首先针对农村的土地,作探讨性归纳。
既然我国农民基数庞大,那么其有限的土地资源就更需要高效利用,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增收而不是相反。农村的土地可以耕种,也可以有其它用途,如果让土地用于工业或者服务业,土地能具有更高的价值,就应尽可能地促成土地用途的转换,而这个“更高价值”则是土地经过市场的转让之后实现的。所以说,价值高低成了是否高效率使用的识别标准,是否物尽所用,就看其能否创造出最大价值。
土地的价值高低与地块形状大小有关,零碎分散的土地很难被那些产业使用者所利用,这就决定了以农户分散批租形式难以有效利用的特点,农户也不可能通过零碎分散的土地批租获取收益,只有通过市场交易,才能将这些零碎分散的土地统筹整合起来,很显然,土地价值的实现还得借助于市场,让渡到那些能创造更高价值的人手中,让他们来使用这些土地。
土地的价值高低与地块所处的区域位置有关,这就决定了不同地区的土地有着不同的利用方式,在价值差异的现状之下,追求并实现土地的最大价值。可见,土地的最大价值不是均等的,不同土地的最大价值是不相同的,究竟差别有多大,只有通过市场的识别才能知道。
接着,针对农村劳动力,也作探讨性归纳。
不要认为农村的劳动力是取之不清、用之不竭的,其实,农村的劳动力也是有限的资源。在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的市面上场体系里面,只要农村的发展障碍是制度性的,农村劳动力就会决意离开这一无法实现自身价值的场所。
工业化和城市化需要大量的农村人口转移出来,但不能只转移青壮年的劳动力,而把老人抛给本来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将农村儿童变为留守儿童。但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是,目前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种“把青春撂在城市”的假转移,到了年老力衰还得回到农村守住那“一亩三分地”,而不是坐享社会保障。这种借助工业等产业的高生产率抽取农业仅能依存的二大资源,更让农业陷入“万劫不复”。目前还在农村劳作的劳动力90%是50岁以上年龄段的,再者就是留守儿童,农村的土地撂荒率已高达20%。如果这样的情况再延续三五年,即使能启动革命性的改革加以拯救,恐怕也积重难返了。
很显然,造成农村这种现象的现行城乡二元结构,这种不公平的制度是计划经济所遗留下来的障碍,是一种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制度藩篱”,只有这一藩篱还在,农村改革就难取得突破性效果。
市场借助劳动生产率已经清晰地对农业与工商业作出了识别,并将农业与工商之间的劳动生产效率差异明显地展现众人的面前,在资源效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弃农从工、弃农从商就成了人们普遍性的选择,市场本身淘汰机制就包括了对农业这个劳动生产效率低下行业的“抛弃”,对工商业这些劳动生产效率高的行业的“偏爱”,这意味着农业与其它行业的落差是难以缩小的,而且会越来越大。可见,竞争,不但存在产业的内部,也存在于产业之间,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不仅发生在农业内部,也发生在农业与工业、农业与商业、农业与服务业之间,所有的人终究会清楚明白,不同的职业选择将意味着什么,这就是农业产业正面临的压力。很显然,农业只能在市场体制之下自我适应、自我变革、自我发展,有关农业所有的改革也只能围绕于此,并以此为核心,因为我们知道,与时俱进的社会改革等同于万物众生的进化。
生产力的发展规律是人类的进步规律,是贯穿社会发展全过程最基本、最普遍的规律,它是社会发展的“正道”,世界上没有一个民族和国家可以跨越,也没有一个民族和国家能另辟蹊径。经济市场化是社会分工之后商品生产的发展规律,是商品必然通过交换才能体现价值特征所决定的,从而也就有了我们目前所面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这一切贯穿起来,就是生产力发展的具体演绎,是生产力持续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这是生产力的发展性和进步性所决定的。尽管世界上有“市场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和“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之分,还有从计划经济转轨而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都属于“市场经济”的范畴之中,全世界“路殊同归”的发展轨迹印证了市场规律的客观性,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具有一个可比拟大自然机制的竞争进步机制。
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主导的,有了生产力的持续发展,才有今天的现代社会。不论任何制度设置,或者“发展战略”安排,都必须遵循生产力的发展规律,必须与生产力发展阶段特征相契合,农业、农村的发展战略也不例外,也同样要遵循这些规律,让农村产业与市场全面对接,因为,经济规律本身就是生产力发展规律的具体表现。
效率的高低已经清晰地将各个产业的竞争力标识出来,工业化将传统农业边缘化,归根到底是由于农业自身竞争力持续下降所致。这说明传统农业本身已经不适应当今的社会发展要求了,也就是说,传统农业与当今的生产力水平已经不相适应了。市场竞争机制不仅发生在行业内部,也发生在行业之间,如果一个行业利润越来越薄(这和非经济因素无关),那么这个行业中的资源总会转到高盈利行业当中,对农业而言,传统的低端产品、小规模生产方式,不可能创造出高价值,无论你如何优惠,都不可能让农民留住,这是社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如果新农村建设不与城市化、工业化结合起来是不可想象的,是有违社会进步规律的。但也不能被动等待工业化和城市化来降低农民的数量,我们能有所作为,那就是通过赋权和解制,借助市场机制的营造为广大农村实行农业产业化打下基础,并逐步启动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业结构模式的转换,以商品经济来催生竞争,从而建成农业自身的发展机制。同时,农村改革还需要政府税收政策扶持和政府财政转移性支付手段的扶持,更确切地说,农业自身竞争力的营造是以彻底打破已经延续了上千年的、已经被当今市场边缘化的、自给自足的“小农式的农耕经济”模式为前提的。
所以,新农村建设实质是提升农业竞争力的建设,对内要重塑产业竞争力,对外,要将巨大的农业人口减持下来,既可减轻农业的人口负担,又为产业化营造空间。那么,新农村建设就必须与加快城市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村市场机制的建设结合起来,以商品经济的运作模式,提高资源的市场配置;与县市、乡镇整合结合起来,除了将那些小乡镇、小县市合并之外,全力提升以县市为基本单位的区域经济竞争力和资源优势,既达到减轻人均财政负担,又通过资源集中来实现优势集中;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结合起来,提高乡村的经济基础条件,来促进经济发展;与提高资源利用结合起来,不能因为新农村建设的影响而让我们的高耗能现状进一步恶化,致使全社会的发展难以为继。
编辑:刘早生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