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公安机关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口岸边检机关不再查验台胞签注。台胞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同时,公安机关年内将实施电子台胞证。
据介绍,两岸交流日益密切,两岸人员往来持续增长。2014年,来往大陆台胞达1073余万人次。根据7月1日生效实施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规定,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分为5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和3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两类。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实施后,台胞持有效的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具备自助查验条件的口岸边检机关备案后,可实现自助通关。( 孙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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