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8日至19日,市政府组织召开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9名国内城市规划业界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3修改)》草案进行评审,原则上通过对总规草案的审查。接下来,总规编制单位将充分吸纳本次专家评审的意见,经适当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2012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住建部批复同意我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我市委托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修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草案基本编制完成。按照工作安排,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进入国务院、省政府、市三级审查报批流程。
在昨天的评审会上,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一致认为,近年来汕头随着粤东区域中心城市、全国主体功能区重点开发区、“海西”南翼中心城市的城市定位变化,特别是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国务院同意汕头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等发展环境的巨大变化,及时对02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必要与合理的调整,符合城市的实际和发展需要。此次总规草案成果基础工作扎实,视野开阔、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注重了探索创新。很多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既对传统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模式进行了创新,又为汕头特色的城乡统筹规划建设模式提供了有价值的建议。
结合汕头的实际情况,专家建议总规修改要妥善处理好“2020版修改”与“2030修编”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充实宏观发展背景的分析,紧靠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汕头发展的定位,进一步提炼和概括城市性质。
同时,在充分依据国家批复文件的基础上,在本轮总规修改的内容中应进一步充实华侨经济文化合作实验区的论述内容,利用好政策优势,布局好实验区36平方公里的土地利用。另外,对涉及总规强制性内容的修改方面、环境保护方面、城镇体系规划方面,与会专家及各单位都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下一阶段,我市将充分吸纳本次专家评审的意见,经适当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评审专家组对汕头海湾新区、珠池港区、南滨片区、广澳港区等需在本次总体规划修改中重点考虑的区域进行现场踏勘,并认真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方案汇报及各方意见。
省住建厅副厅长蔡瀛、副市长徐凯等出席评审会。
编辑:ZHONG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