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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整治提升农村环境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2014-07-25 10:12:59  来源:沈阳日报   作者:郭宏颖

“那首《在希望的田野上》,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炊烟在新建的住房上飘荡,小河在美丽的村庄旁流淌……”7月23日,沈阳市召开宜居乡村建设现场会,市长陈海波借用这几句歌词,描绘了一幅令人向往的宜居乡村美丽图景。他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农民安居乐业、农业持续发展、农村和谐稳定。相关地区和部门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加快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把沈阳打造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和生态宜居之都。

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沈北新区的曙光村和兴隆台镇,了解这两个全国环境样板村镇的亮化、净化、美化、绿化和日常维护管理等情况。陈海波说,推进宜居乡村建设,三分在建、七分在管。希望相关地区认真做好后续管理维护,让广大农民体会到宜居环境带来的好处和便利,引导他们主动转变生产生活方式,自觉爱护身边环境,共同建设宜居乡村。

在随后召开的现场会上,陈海波指出,建设宜居乡村是关系到全市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沈阳打造生态宜居之都的重点工作,是提升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组织,扎实推进宜居乡村建设。要坚持规划领先,注重实效,多听农民的需求和意愿,科学定位、分类指导、量力而行,不搞脱离实际的“高大上”和“花架子”,追求“守住青山、留住乡愁”,避免千村一面。要统筹协调,注意与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衔接,严格执行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画到底。要坚持整治先行,抓好“美化亮化”。要注重城乡统筹,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提质,梯次推进公共服务提质,着力抓好宜居乡村示范建设。要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都市农业、观光农业,形成环境美化与农业农村发展相促进、宜居乡村建设与农民增收致富相统一的良好局面。要探索建立“谁受益、谁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设施运行管护,确保正常运行,真正发挥作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宜居乡村建设。

陈海波强调,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强化责任,密切配合,保证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尊重农民意愿,切实把好事办好办实,让农民真正受益。

会上,市领导佟晶石传达了全省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沈阳工作进行部署,提出通过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设施完善提质、宜居示范创建三大系统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记者郭宏颖)

编辑:ZHONG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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