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乡村。云南省计划今年建设美丽乡村500个,以后每年建设1000个以上,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现阶段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协调推动相关政策资金集中整合使用。从以下5个方面着力建设美丽乡村:
一是优化村庄布局,支持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以农村社区化为方向,选择区位条件好、经济基础强、带动作用明显、人口相对聚居的自然村或行政村,优先支持中心村、历史文化名村、重点景区周边村、特色产业村。
二是改善人居环境,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作为投入重点,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美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配套,乡风文明,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人畜饮水安全达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完备。
三是提升生态环境,发展乡村旅游业。充分利用云南省丰富的乡村自然资源,支持发展城郊休闲度假、生态农业观光、民俗风情体验等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业。
四是发展农村服务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支持引导各地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经营集体资金,探索以入股、租赁等形式发展符合农村实际的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五是培育特色文化村,弘扬农村生态文化。加大投入,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的保护。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把传统村落打造成为弘扬具有云南特色“传承历史、延续文脉、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重要载体。
编辑:李朋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