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使用好2013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发挥好专项资金对民营经济的带动和引导作用,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审批补助委员会(简称市审补委)在广泛征求行业协会、重点民营企业和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2013年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投资申报指南》(简称《投资申报指南》)。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投资申报指南》的意义
《投资申报指南》能更好地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方向,吸引民间投资,加强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移和落后产能淘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提高效率,增强可操作性,方便民营企业申报,为民营企业发展项目专家评审、部门审核提供重要依据。
二、主要特点
(一)将中央精神和重庆实际紧密结合。《投资申报指南》突出提高企业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并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的实际,以集群、创新、融合、低碳为导向,强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提出了各行业的重点发展方向。
(二)将约束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相结合。在原有民营经济发展项目定性申报条件基础上,提出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项目申报条件,既有约束性定量指标,又有定量、定性的指导性指标,既有定性规则、又有量化标准。
(三)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按照助优扶强,抓大促小的要求,市级统筹资金重点支持成长型企业和重大、重点项目,同时又兼顾规模(限额)以上民营企业发展的一般项目。
(四)增加了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兼并重组支持的内容。按照市政府2012年62号、118号文件要求,将对有市场(产品有订单)、有回款(产品销售款能正常收回货款)、有效益(产品销售后有利润)的生产产品所需的困难中小企业进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和企业兼并重组发展项目纳入支持范围。
(五)支持强度大。2012年,市审补委安排的市级统筹民营经济发展项目平均支持强度为76万元,2013年,按照《投资申报指南》的设计要求,预计平均每个项目支持强度将达到100万元。
(六)便于操作。《投资申报指南》明确了申报条件、审批程序,民营企业可根据《投资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对应申报民营经济发展项目。同时,民企发展项目的专家评审、部门审核、资金安排更加科学有据。
三、适用范围
《投资申报指南》适用于市审补委安排的5亿元市级统筹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投资申报指南》相关要求。
市级部门安排的7亿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部门对应相应行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发展,区县切块的8亿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未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支持和规模以下民营企业发展,他们将参照《投资申报指南》,分别制定相应的投资申报指南。
四、主要内容
《投资申报指南》分为工业和信息化、农业产业化、商贸流通、物流、技术创新、农副产品加工、对外投资和兼并重组等8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分为支持方向、项目标准(约束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和行业发展重点(经济技术指标)等三个方面内容。
(一)工业和信息化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6+1”支柱产业,提出产业集群、品种质量、技术改造、节能降耗、融合发展等五大支持方向及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标准。其中:重大项目标准为产业集群、技术改造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节能降耗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品种质量、融合发展项目投资3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贷款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标准为产业集群、技术改造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节能降耗项目投资3000万元以上,品种质量、融合发展项目投资1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贷款1500万元以上;一般项目标准为产业集群、技术改造、节能降耗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贷款1000万元以上,品种质量、融合发展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两翼地区适当降低标准。
(二)农业产业化围绕粮油、畜牧、蔬菜、柑橘、渔业、林果、中药材、花卉、茶叶、蚕桑、烟叶等11个主导优势产业,提出了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农村信息化等8个支持方向及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标准。其中:重大项目标准为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标准为投资1500万元以上;一般项目标准为投资500万元以上。
(三)商贸流通围绕保障市场应用、建立城乡统筹商贸网络、打造购物之都、打造美食之都、民生商贸、电子商务等6大支持方向,提出了5个方面的行业发展重点及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支持标准。其中:重大项目标准为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标准为投资2500万元以上;一般项目标准为投资500万元以上。
(四)现代物流围绕物流标准化和技术推广、物流配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4个方面,提出了行业的发展重点及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支持标准。其中:重大项目标准为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标准为投资2000万元以上;一般项目标准为投资500万元以上。
(五)技术创新围绕新产品(新系统研发)、新工艺、新技术研发,高水平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等3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我市“6+1”支柱产业和“10+2”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发展重点及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支持标准。其中:重大项目标准为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标准为投资1500万元以上;一般项目标准为投资500万元以上。
(六)农副产品加工围绕我市农副产品10大支持产业,提出了粮油、畜禽、果品、蔬菜、林产品和水产品等6个方面的发展重点及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支持标准。其中:重大项目标准为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标准为投资1500万元以上;一般项目标准为投资500万元以上。
(七)对外投资围绕境外矿产开发、农林牧渔、资源加工、装备技术、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园区开发等7个方面,提出了发展农林牧渔、采矿业、制造业、服务及其他行业等方面的发展重点及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支持标准。其中:重大项目标准为对外实际投资项目金额1000万美元以上;重点项目标准为对外实际投资项目金额500万美元以上;一般项目标准为对外实际投资项目金额100万美元以上。
(八)兼并重组围绕促进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增强、行业集中度提高、重点产业链条延伸等3个方面,提出了行业发展核心技术、重点行业、困难企业、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兼并企业非核心业务剥离等5个发展重点及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支持标准。其中:重大项目标准为民营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上市企业重组)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或兼并重组(上市企业重组)后,实施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投资或贷款在5000万元及以上。重点项目标准为民营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上市企业重组)成交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兼并重组(上市企业重组)后,实施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投资或贷款在3000万元及以上。一般项目标准为民营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上市企业重组)成交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兼并重组(上市企业重组)后,实施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投资或贷款在1000万元及以上。
《投资申报指南》已以渝审补发〔2013〕2号文件印发,全文可从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网(http://www.cqfund.gov.cn)和市经济信息委(http://wjj.cq.gov.cn)网站查阅和下载。
编辑:李朋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