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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总工会将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2014-05-06 09:30:03  来源:本网  作者:黄昌银

本网讯(记者 黄昌银)重庆市总工会昨日(5日)下午向部分媒体发布消息时称,重庆市总工会正式启动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让工会能更好地履行服务职工的职能。
重庆市总工会副主席杨军波介绍,为推动重庆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经全总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同意,重庆市总工会决定成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重庆管理委员会和重庆办事处,负责职工互助保障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组织发动工作;负责本市职工互助保障的业务咨询和日常服务。
杨军波说,成立职工互助保障是互助精神的体现,是职工全员参与、共享、减轻职工医疗负担的方式。参与的职工无论因一般疾病住院治疗,还是大病特病救治都能得到相应标准互助金,从而有效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和生活负担。它通过“聚小钱、办大事”,最终达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效果。
杨军波透露,参加互助保障活动,需要交纳互助费,交费方法有五种:一是职工所在单位行政统一为职工全额交纳;二是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为职工全额交纳;三是职工所有单位行政、工会各出资一部分,为职工交纳;四是职工所在单位行政、工会、职工个人各出资一部分交纳;五是职工个人出资交纳。
据了解,参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互助交费为30元一年,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互助会员首次确诊患有《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所列的1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人民币10000元。参加《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互助交费为80元一年,在互助保障期生效以后,会员在同一住院治疗期间内,根据在二级以上医院因病住院治疗超过3日(不含)以上的有效住院治疗天数,按照每日50元领取住院津贴互助金,最多不超过4500元。重庆市总工会还给予参加单位的市(省部)级以上劳模、市级建档困难职工20%的互助费补助。

新闻链接:重庆市在职职工重大疾病15种类型:1、急性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搭桥术3、恶性肿瘤(原位癌、何杰金氏病、皮肤癌、前列腺癌不在保障范围)4、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5、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6、白血病7、良性脑肿瘤8、严重烧、烫伤9、瘫痪10、多个肢体缺失1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12、双目失明13、语言能力丧失14、重症帕森病15、严重阿尔茨海默病。(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编辑:钟必攀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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