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农民工在领取现金。门头沟法院供图
昨天上午,23名农民工在门头沟法院领到了被拖欠4年多的工资。尽管2009年法院就已判决被告孙某支付工资,但为了逃避执行,孙某辗转多地甚至潜回老家改名。
2009年,唐某等23名农民工为孙某承包的工程务工,工期结束后,孙某却没有支付劳动报酬。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唐某等23人将孙某告上了门头沟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孙某应支付唐某等23名农民工工资及案件受理费,共计45555元。判决生效后,孙某仍没有支付相应的工资,并且玩起了“人间蒸发”。因孙某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唐某等23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门头沟法院执行局张华强法官发现,此时被执行人孙某已经下落不明,并且其在北京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又亲自到孙某的家乡河北省涞水县查找执行线索,但孙某已经多年外出打工,很少回河北老家。
在北京找寻孙某的线索多次中断后,张华强又来到涞水县查找孙某的下落。通过公安机关的协助,张华强发现该县已经没有孙某这个人,只有一个与其姓名有着一字之差的人,但与孙某的出生年月、户籍地址均一样。执行法官察觉,孙某可能为逃避执行变更了姓名。经核实,孙某确实将姓名中的一个字更改为了同音字。
在掌握了孙某及其配偶的实际情况后,执行法官重新对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最终发现二人在北京及涞水县有银行存款,执行法官进行了司法扣划,并将全部案款执行到位。随后张华强逐一通知了唐某等23名农民工,告知可领取工资。
昨天,23名农民工来到门头沟法院领取被拖欠的工资并逐一登记。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