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正文,1963年生于四川省阆中市妙高镇白垭塘村何家湾村民小组。和很多普通农民一样,何正文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他说,要讲起第一次打工,那还得从1983年说起。
第一次外出务工:初尝打工的艰辛
1983年10月,20岁的何正文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打工生涯,就是跟着姐夫的堂哥去安徽宿州修补马路。当时的工钱是一天一块钱,干一天有一天的工钱。那时候都是早上7点钟吃完早饭骑自行车到县城,干上八九个小时,然后赶在太阳还没落山时回家。中午的时候,姐夫的堂哥管工人馒头、面包和汽水喝。“那时候觉得喝汽水是件很享受的事情,所以很兴奋。”
就这样,一直干到1985年的冬天,何正文因为父亲在帮别人开山采石时被石头砸成重伤,而不得不回到家乡。回乡后,上过高中的何正文被何家湾生产队的村民推选为生产队长。那一年,何正文22岁。
当了生产队长的何正文确实踌躇满志想给村里做一番事业,于是他找来与养殖、果树种植有关的书籍,教村民如何养鸡、种植果树。几年下来,村民们都挣到了一些钱,但由于外出打工收入更高,何正文在村里办的项目参加的人越来越少。于是,1990年元月,也想着出去打工赚点钱回来盖房子的何正文,开始了自己第二次的外出打工生涯。
第二次外出务工:
感受最后的“单位职工”
1990年的春节过后,何正文跟随自己的小舅子和大舅子去了长春住宅建筑公司做小工。那时的长春住宅建筑公司还没有进行改制,砖瓦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工种的大工都是正式工人,要么是长春市区的城镇户口,要么是来自长春郊区农业户口的工人。遇到工程紧的时候,公司才会从外面临时招用一些临时工来充当小工。
于是,何正文就成了长春住宅建筑公司五处临时招的一名小工,工作是给正式工人递砖、和泥。何正文说,那个时候临时工和正式工人在工资上没有什么差别,只是不能享受单位的福利,而且也没有“农民工”这样的称呼。
就这样,何正文一直从春节干到10月份,才回到四川老家。这一年,何正文给家里带回去了1100块钱,这些钱是他不曾有过的高收入。而更让何正文不曾想到的是,这竟是他最后一次接触建筑公司改制前的“单位职工”,体验最后的单位劳动体制。几年之后重返长春时,他早已无法寻觅长春住宅建筑公司的任何一点痕迹。
第三次外出务工:
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劳工生活
1993年,已经两年没有打工的何正文被大舅哥的媳妇动员去广东惠阳澳头镇进工厂打工。可他等到了澳头镇才发现,那里的工厂并不多,而且多数是招女工,他进去比较困难。于是,何正文就通过老乡关系,在惠阳找到了一个搞风钻的活儿干。
何正文说:“做风钻一天30块钱,比长春的工资高,但危险。爆破工和我们一起做,爆破工一天50块钱,爆破其实也没啥,但是我媳妇不让干,觉得这比风钻更危险。惠阳的天气热,一早天不亮就吃饭,吃完饭干活,天黑收工,一天干十二三个小时。那时候没有什么防护,我干了一天发现灰尘太大,把钻机开动后,周围全都弥漫着灰尘,完全看不清旁边人的面目。”那时候已经不像长春那样按月发工资了,而是每月从包工头那里借支生活费,等回家时才结算工资。后来,何正文干到9月份就回家了。
何正文说:“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一直对那里怀有一种美好的梦想。我去了那里之后发现在那里赚钱太容易了。想赚钱的话,不走正道也能赚钱。我的很多老乡在那里搞歪门邪道。但我不想那样生活,于是就回了老家。”
第四次外出务工:
底层工人的改制体验
回到老家后,何正文跟本家的叔叔干过一段家具生意,直到1995年,何正文再次来到长春打工。那时,何正文之前曾经工作过的长春住宅建筑公司已经不存在了,该公司在1993年股份化改制时成为全国建筑业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何正文发现,原来和他一起砌砖的正式工人,现在要么去做机械工,要么去做建筑以外的活路,还有的开始当包工头承包活儿了,总之所有的正式工都没有固定工作和单位了。工地上开始出现通宵加班,但没有加班费,跟“常白班”工资一样,只是比白天少干一两个小时。工资也不是按月发放了,而是年底结算工资。
何正文在这一年成了一名包工头,专门包小工,从每个小工的收入中抽一部分钱作为他自己的管理费。年底何正文带着钱回到了四川老家,盖好了属于自家的第一栋小楼。
第五次外出务工:
再次来到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验地
1998年,何正文和妻子第五次踏上了打工路。然而,这次在广东惠东的打工经历并不顺利:先是打工的工厂倒闭,之后又被骗了报名费,直到最后才在惠东县的一家农场找到了工作。“农场老板是重庆人,农场很大,方圆四公里。农场主要种植一些南方的水果,另外还养猪。我们开始去那里的时候,我的工资是450元一月,我媳妇是400元一个月。农场天天有活儿干,大概一天干上8个小时,自己吃饭,可以利用农场的闲地种一些蔬菜,只要勤快,什么都可以种。两个月之后,我开始给老板养猪,就这样一直干到1999年的腊月回家。”
2000年,有了多次打工经验的何正文曾尝试自己创业,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成功。于是,何正文不得不在2002年又一次踏上了打工路。
第六次外出务工:首都的打工岁月
2002年,何正文跟着小舅子来到了北京。这是他第一次来到北京,心里充满了憧憬,觉得北京哪里都好。但北京给他的却是在其他城市从未经历过的辛劳。
“那时候,我们在北京大兴区建住宅楼,每天早晨不到5点的时候就开始吃饭去工地,晚上七八点钟才回到工地宿舍,中午只休息一个半小时,每天工作不低于13个小时。甚至活儿紧的时候,晚上还要挑灯夜战,而吃得则是白菜汤加馒头。像我们这种绑钢筋的没有固定时间,需要去做了就得去。我们的包工头是四川仪陇人,去的时候也没有说每天多少钱,只是说都是四川老乡,不会亏待你们的。但是,到了最后我们才发现这个人心眼很黑。”何正文说,他和小舅子是2002年的腊月廿八才拿到钱,这一年他在工地干了9个月,最终才拿到2000多块钱。
从2003年开始,何正文开始在北京和之前打工过的几个地方来回跑,哪里的活儿好干,他就跑过去干上几个月。直到2009年——那个在何正文打工生涯中最困难也是最辉煌的一年。
法律维权:艰难的讨薪路
2009年8月21日,正在北京工地干活的何正文发现与自己在同一个工地干活的5个山东工人在讨薪。他们的工程已经结束,但从劳务公司到包工头都不给工人结工钱。山东的工人把劳务公司和包工头告到北京市温泉镇劳动科,这时包工头拿出了工人当初签订的一份虚假合同,合同上写着工人的月工资是55元。那是工人进工地时,公司强迫工人签的,工人只是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随即被包工头收回了,工人对合同内容根本就不知晓。工人非常气愤,于是到北京市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虽然最后山东工人结到了他们的工钱,但是工人每天的工价都比最初的约定少了5块钱。
山东工人的讨薪之路让何正文预感到之后自己要讨工钱的时候也不会顺利,于是,他开始着手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在这个工地打工的证据。9月份,工程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何正文果然没能如期拿到工资。而且由于没有合法的劳动合同,使得何正文的讨薪之路更是难上加难。但何正文并没有因此气馁,他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工友们的利益,并终于在2010年1月26日拿到了劳动仲裁裁决书。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他4万多元的工资和补偿金,其中包括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赔付的双倍工资。于是,何正文的这场官司,成了中国4000万建筑工人中,首起无劳动合同而拿到补偿的官司。
作者的话:
自从开始对建筑业农民工进行跟踪调查以来,我见过的工人着实不少。但眼前这位来自四川阆中偏远山村的工人何正文,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他是我见到的规模最小的包工头,因为他手下只有一个工人,就是他的亲弟弟;他是我最快建立信任关系的工人,在初次与他见面短短的十分钟时间内,我就认定他一定可以作为交心朋友;他是中国农民工打工历程的一个缩影;他更是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先锋——中国第一个无劳动合同而拿到补偿款的农民工。所以,在他的身上,可以完完整整地看到一个农民工的打工历程与生命期待。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