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网讯 昨日,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多次联合发文禁止“进场费”之后,北京部分超市仍在收取巨额进场费。进场费到底有多少名目,零售商收取的进场费到底有多少,对这一点一直没有职能部门给出过权威数据。据天津的一项调查显示,进场费最高占到商品售价的40%。
暗访
单品进入物美交15万
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华润万家超市总部有工作人员告诉暗访的央视记者,供应商进入超市的渠道需交纳开户费、新品条码费、档期的促销费用等。
“一个黑芝麻糊单品进场销售需15万元。”物美超市总部一位来自河北的食品供应商告诉记者。
案件
超市各种费用比货值还高
供货商不满告零售商
北京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冯志平告诉央视记者,从2011年7月份,公司总共交给物美进店费68.8万,以及24万条码费,还有新店开业费,包括合同费23.2万,全部加起来大概是128万。金天坛从2011年7月份,到2012年9月份总共给物美供货的货值才113万。
金天坛公司不但110多万元的货款血本无归,还要再向物美交纳十多万元钱,在这期间,冯志平多次找物美协商,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于是,在今年5月6日,金天坛公司把物美公司起诉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物美退还进店费、条码费、新店开业费、多扣的年度奖励费等费用共计126万多元。
去法院起诉后,冯志平才发现,他手持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被法院认定为行业规章制度,法院不予认可。最终,金天坛公司只得接受法院的调解,物美公司支付金天坛公司货款47万元,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专家说法
进场费占到利润50%以上不正常
在零售商和供应商签订的协议当中,几乎看不到违反政策规定的任何破绽,但是,在附加的协议当中,收取的费用统一叫做促销服务费。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说,从国内零售商上市公司的情况来看,从供应商获取的利润来源至少是50%以上,有些公司甚至高达70%,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从1996年起,中国进入了买方市场,供大于求的市场条件下,零售商的地位日益突出,而中国是一个中小企业所占比重较大的国家,有99%属于中小微型企业,零售商利用渠道优势,逐渐形成了一种不平等的零供关系。在这种不平等关系当中,高额的进场费、拖延的账期成了高悬在供应商头上的一把利剑。
陈立平介绍说,沃尔玛、家乐福在国外几乎是通过整合供应链来获利的,例如通过自主品牌开发,通过在全球价格低洼地带的大量采购等方式获利。沃尔玛和家乐福在自己本国的法律环境,几乎不可能是靠入场费使自己盈利。
央视评论说,对于进场费,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曾反复制定办法,下发文件,但却依然能清晰地感受到供应商的愤怒和无奈,五部委为什么管不住一个进场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绝不是只放不管,而是放要放得坚决,管要管得合理。对于进场费这样的中国流通领域的怪胎,我们期待着相关部门能够拿出更可行、更坚决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