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网讯:农民工李某找包工头讨薪时发生肢体冲突,自己被打伤。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包工头赔偿李某6745元。
李某诉称,今年3月份,他认识包工头王某,对方安排他和工友在其工地工作了4个多月。后因一直未发工钱,他带人找王某讨要。王某态度蛮横,双方发生争执后,王某将其打伤。他起诉要求王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4万余元。
王某辩称,因资金周转问题,工资暂时未能发放。李某带领老乡将他堵在办公室,扬言不给工钱就打人,他没办法才让手下工人将李某等人赶走。
法院认为,双方均未冷静处理此事,而是采取过激方式,均负有责任。王某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赔偿李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67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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