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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告6子女常回家看看 要求每月给1000元

2013-10-24 08:27:27  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媛

81岁的尹开喜老人与6子女“对簿公堂”。尹老爷子将6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每月给他1000元,每周回家探望一次。

81岁的尹开喜老人与6子女“对簿公堂”。尹老爷子将6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每月给他1000元,每周回家探望一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说到激动处老人哭了,儿子过来给父亲擦眼泪。

说到激动处老人哭了,儿子过来给父亲擦眼泪。

城乡统筹网讯:要求6子女每月给1000元,称“无非要点吃饭钱”;庭审中“临时变卦”希望能回河北老家安享晚年

“6个人不都是吃我饭长大的吗?”81岁老人当庭哭诉,要求6个子女每月给他1000元、每周回家探望一次,子女们对此则各有想法。昨日,昌平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大女儿称“我真怕他打我”

上午9时许,81岁的尹开喜老人戴着棉帽、拄着拐杖出现在法庭上,他的6个子女陆陆续续赶到。

据原告尹开喜介绍,他和老伴祖籍是河北衡水,1958年,为了有口饭吃他们到了东北,6个子女陆续出生。上世纪90年代初一大家子又来到北京谋生,2012年老伴因病去世。

“现在我告自己儿女我出息?我无非要点吃饭钱。”老人称,来京近20年,一大家子(除二女儿外)都租住在昌平区的一个大杂院。以前孩子们还经常看看他,老伴去世后4个儿子尚且有所表示,比如二儿子经常给他钱,四儿子管他一日三餐,但是“你看俺这俩闺女……”

老人的说法引发两个女儿的不满,小女儿高声喊:“偷着给你装500元那不是钱啊?”,大女儿也直解释自己不是不愿意看父亲,“开庭之前我妹妹拉着我去看我爸,我真怕进他那屋,我也是58岁的人了,我真怕他打我!”说着说着,大女儿哭了起来。

“你哭啥?你亏心嘛!”老人颤抖着手想要去拍桌子,称虽然住在一个大杂院,但孩子们老是这种态度,更别提常探望他。之后法官询问了6个子女对诉讼请求的意见,四个儿子表示清楚法律上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庭前哥儿四个已经商量过让老人轮流跟他们住,大女儿表示只能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6支付,小女儿表示该给多少给多少。

老人情绪激动当庭哭诉

经过这一轮“摸底”后,法官又转过头来问原告尹开喜意见。结果老人临时变卦,当庭提出来既然他在北京“人嫌狗不待见”,他希望能回河北老家安享晚年,随后情绪激动地哭起来。

见此状,法官临时宣布休庭,几个孩子轮流上前安慰。大儿子代表大伙劝慰老人,称他们有的也已经是爷爷奶奶辈,最小的已经45岁,在北京生活近20年已经安定下来,现在老父亲提出来要回老家,“来回一趟800公里,总不能不要北京这边的家吧”。

三儿子也拍拍老人劝慰道:“爸,老家没地没房,就一个叔叔,他都坐轮椅了,您这每天吃三次药打两次针的,谁伺候?”

休庭期间,老人的大女儿悄悄提前离开了法庭。审判长宣布暂时审理到此,本案未当庭宣判。此前该案已经开过一次庭,双方存在争议,之后四个儿子已经商量出初步计划。但因为老人临时变更诉讼请求,也令当庭宣判泡汤了。

追访

精神赡养诉求尽量以调解结案

房山法院法官卢涛表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之所以提出“常回家看看”,核心还在于关注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即“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这也就意味着不应该狭隘地将对老人进行赡养归结为一定要常回家一种方式。

像本案中这样,老人坚持要回老家或已经长期在老家生活,子女们要进行精神赡养也可以通过打电话、上网聊天等方式,且还需要落实干休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一系列配套措施。

据其介绍,实践中法院判决支持老年人精神赡养的诉求,判令子女定期看望或慰问老人,也可能面临如果子女不主动,老人申请法院执行,届时无疑会加剧老人和子女之间的矛盾,老人也并未因此得到精神上的慰藉。因此,司法实践中涉及精神赡养的诉求,法院多是努力做被告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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