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网讯:乡村医生是我国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针对村医无社保障、队伍不稳的问题,民进宁夏区委建议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基本养老问题,筑牢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
民进宁夏区委在调研中了解到,近年来,随着医改的深入推进,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有效加强,广大的乡村医生为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乡村医生身份不明、收入低、从业环境差、养老没有保障等因素造成了村医队伍的不稳定。此外,政策缺乏吸引力,毕业生不愿到农村基层工作,使得村医短缺问题十分突出,直接影响到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为此,民进宁夏区委建议,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将乡村医生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养老保险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乡村医生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同时,提高乡村医生的社会保障水平,提供失业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明确乡村医生的财政补助政策。出台相关条例,根据乡村医生的工龄给予补助,督促地方政府将乡村医生的补助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乡村医生从业年限发放基础养老金,并制定乡村医生合理退出机制,村医超过60岁由各级财政按工龄给予一次性退养补助。另外,还应对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村医工作的予以清退。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