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网讯: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涉及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创新、产业转型升级、资源环境保护等一系列重大命题,其承载的意义已远远超越了生产力发展范畴,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这是一道棘手的思考题。16日,全国政协举行“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专题协商会,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提高城镇化质量目标为切入点,力图找出清晰的“解题”思路。
“户口一元化是方向”,不搞“造城运动”,守住耕地“底线”……会上,委员们与各部委负责人热切互动,针对的都是事关城镇化建设的“硬骨头”。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当前我国有2.7亿进城农民工,这一庞大人群正面临“进城易,落户难,共存易,融入难”的困境。
“面包总会有的,但是不是马上会有呢?”王光谦常委如是形容农民工对“市民化”前景的担忧。
徐辉常委认为,城乡社保统筹衔接、子女入学等是要在近期大力推动落实的,同时逐步放开落户限制。胡晓义委员认为,农民工群体及其利益诉求已经分化,不可能用一个制度框架满足多样需要,他的建议是“宜城则城,宜乡则乡”,比如被征地农民,城市规划区内的纳入城镇社保,规划区外的纳入农村社保。
“户口一元化是方向。”会上,厉以宁常委干脆地表示,但他同时强调,这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新社区先行,中小城市次之,大城市再次,特大型城市最后。
“我们一直在研究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诉求问题。”面对委员们的热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如是回应。他说,当前要努力让农民工参保有办法、住宿有改善、子女有教育,让他们共同分享城市发展成果。卫生和计生委负责人表示,他们即将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国40个城市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试点工作,着力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城镇化不是简单的“造城”,必须有产业,有就业,有人气。褚平委员在发言时提出,产业选择至关重要,不能唱“空城计”。
会上,林毅夫常委直接给出了产业选择的相关步骤。他说,各地政府要甄别潜在的比较优势产业,充分利用当地特殊资源禀赋,密切关注民企的新商业机会,“帮助星星之火成为燎原之火”。
城镇化可以规划,却不能计划,它应该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庄聪生委员认为,民营经济代表了市场的力量,应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小城镇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对于委员们的观点,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表示赞同,“不能脱离产业造城市,也不能脱离城市造产业”,要以产促城,以城促产。财政部负责人则表示,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城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包括给予税收优惠和财政贴息等等。
土地制度改革是城镇化进程中一道必须跨越的门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是几乎不能退出的‘共同共有’,导致在土地使用权流转环节中,农民权益易受损害,地方政府“替民做主”冲动强烈。”刘凡常委如是说。他呼吁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把交易和自由选择的权利交还农民,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谈及土地问题,李钺锋委员把矛头指向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他说,应建立农村建设用地实物交易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自愿把宅基地按一定比例置换到县城或小城镇。
会上,众多委员还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城镇化建设中的耕地保护问题,大家一致表示,保住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底线”,才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面对委员们的发言,国土部负责人直言不讳地承认,城镇化中涉及土地的法规、政策还相对滞后,他说,当前要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补偿标准,采取多种手段解决农民的补偿安置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委员的观点,要保护好耕地,巩固粮食安全机制”,农业部负责人作出积极回应,他表示,在处理土地问题方面,要“在法理上站得住脚,注重农民利益的平衡,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