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

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致富

2015-02-06 10:06:2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宝清县以种粮大户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全县稳定粮食面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

2014年,这个县粮食生产获得了大丰收,水稻亩产1420斤,玉米亩产1682斤,这让众多种粮大户们高兴得合不拢嘴,很多人说丰收源自今年的风调雨顺,但种粮大户们心里清楚,丰收成果的取得是因为他们有“法宝”。

尖山子乡东新村支部书记王维振是村里的老种植户,种大豆玉米已经好几十年了,去年王维振种了90垧大豆和80垧玉米,收成都很好,特别是玉米可以说是大丰收,说起土地高产,王维国说,承包土地多,风险自然大,这就需要管理水平提高上去。

58岁李明奎是朝阳乡东兴村玉米种植大户,老李种植了200多垧地,其中玉米150垧,收入好几十万元,老李种的玉米可不是普通的玉米,而是黏玉米,他跟冷藏服务企业签订单销售,发往全国各地,如今他家的金穗牌黏玉米现在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喜爱。

宝清镇十二里村的李金财是该县的水稻种植大户,今年李金财种了390垧水稻,收入200多万元,李金财说,他从1996年开始种水稻,对种植水稻有自己的经验,不断地学习新技术非常重要。

据了解,宝清县目前有一批种植大户、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它们正在迅速发展壮大起来,通过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不断促进宝清县的农业发展。


编辑:张国庆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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