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

禽流感期,养殖场户如何防范疫情

2013-04-19 16:59:33  来源:襄阳襄州区畜牧兽医局  作者:夏道伦

城乡统筹网讯:鉴于我国部分省市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在非常时期,广大畜禽养殖场户应树立防范意识,务必注意把握以下八点:

一是养殖场(特别是家禽养殖场)应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对进入养殖场区的车辆和人员实行严格的消毒,严禁一切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养殖场区,严防外来疫病传入;

二是严格按照畜禽的免疫程序对畜禽实行免疫接种,保证养殖场饲喂的所有畜禽处于高度的免疫状态,提高畜禽对疫病的免疫力;

三是加强养殖场畜(禽)舍和养殖场区及其周围的环境消毒,以有效地降低病原菌对畜禽的危害;

四是加强畜禽的饲养管理,严防饲喂畜禽的饲料(特别是玉米)发生霉变,从而避免畜禽因饲喂霉变饲料而导致畜禽的抵抗力降低,给畜禽的疫病流行带来可乘之机;

五是对养殖场区应有针对性地安装对野生候鸟的驱散设施,防范野生候鸟传播畜禽疫病;

六是在非常时期,各地均强化了畜禽交易市场休市消毒制度,养殖场户应尽可能避免畜禽及其产品进入畜禽交易市场交易;

七是如养殖场户发现有畜禽发生不明原因的发病死亡,除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疫情外,对病(死)畜禽应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贩运、不准屠宰、不准出售、不准食用,一律实行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果断处置;

八是与活畜禽及其畜(禽)产品有密切接触的养殖人员、兽医、畜禽屠宰和畜(禽)产品加工人员、食堂和餐馆的工作人员,均应树立高度的防范意识,进入养殖场区和与畜(禽)产品密切接触,均应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尽可能佩戴防护口罩和防护手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全身消毒和反复地用清水洗手,食用的畜(禽)产品应严格生熟分开,畜(禽)产品必须经高温煮熟方可食用,盛装生畜(禽)产品的器具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方可再用。

编辑 刘早生 责任编辑 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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