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食药监局对抚顺路等三大批发市场开展了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发现仍有8%农产品存在不合格现象,市北区食药监局随后对不合格批次农产品进行了处理。如何对不合格农产品下“禁足令”,让市民都能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本期邀请市区两级食药监局负责人作出相关解答。
有市民提问:此次对抚顺路批发市场农产品的抽查情况如何?
市食药监局:本次对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抽检了 50批次,其中蔬菜类22批次,水果类10批次,水产品类10批次,生鲜肉类8批次。结果显示,不合格4批次,总合格率92% 。不合格样品为蔬菜3批次,水果1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督促被抽检人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农产品,并将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并对违法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
有市民提问:区食药监局对于农残超标等不合格农产品是如何处理的?
区食药监局:我局在在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及时将检测报告送达了被抽检人,被抽检人对结果未提出异议。随后,我局对4批不合格农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
今年以来,我局在抚顺路批发市场抽检514批次,对不合格的农产品责令并监督市场主办方进行了销毁处理,对违法摊主,要求市场主办方进行了退市处理,目前已移交公安部门案件线索5起,批捕12人。
有市民提问:有无出台具体约束措施,彻底对不合格农产品 “禁行”呢?
市食药监局:上月我局出台了《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这是青岛出台的史上最严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也是很严格的规定。凡在商场超市抽检一次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抽检结果,其供货商三年内不得进入该商场超市销售,两次不合格终生禁入该商场超市销售;凡在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抽检一次不合格的,其供货商一年内不得进入该市场销售,两次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进入该市场销售,三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该市场销售。对监督抽检中发现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品的供货商,终生禁入青岛市市场。
编辑:张国庆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