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网讯 日前,2013年四川新型城镇化战略体系及规划发展论坛在成都举行,论坛围绕“见证:二十年四川城镇化发展别径”与“共论发展:解密四川城镇化之机”两大主题展开深入研讨。原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司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理事长李兵弟在会上重点谈论了城乡统筹,推动小城镇健康发展的大问题。
中国的城镇化现在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十字路口上,这条路是应该继续以往的以大城市扩张和土地投放为主的城镇化,还是走出一个新型的中国城镇化道路成为今天亟需解决的问题。李兵弟副理事长就中国的城乡统筹、小城镇发展已经成为一个大战略、大思路、大布局这个主题主要讲了关于基本理念、主要功能、发展创新等几个观点。
理论与政策是核心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特别提出,要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和城乡关系。由此,树立城乡平等发展的基本理念成为城乡统筹发展前提。中国的城市化正走向城乡融合的过程,要解决这个难题,李兵弟副理事长提到:“我们在这样一个过程中间,今天终于能够比较全面系统的认识到,我们的城镇化应该是人的城镇化,而不是土地的城镇化,核心问题还是要发展,要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计划推进经济、社会、政治的发展。”也就是说,要把小城镇的发展提升到与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绿色城镇化发展要求的新水平上。另一方面,中央及地方政府积极出台支持小城镇发展的文件与政策同样能为城镇化发展作重要铺垫。“大城市在新型城镇化里面,应该继续承担发展的引领作用。”这里,李兵弟副理事长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大城市像黑洞一样把周边的要素不断像自己周边集聚,只能导致大城市的发展空间困境,所以说中国城市化的发展,一定是靠几千个蓬蓬勃勃繁荣昌盛的小城镇来支撑。”
科学规划与创新是手段
事实上,就目前情况而言,全世界相关领域的研究专家尚未对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提出一套适用可行的经验办法,甚至于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城镇化模式经验也没有全面的总结,因此,因地制宜的制定科学的城镇化发展规划,并在其中融入地方特色进行改变与创新,是目前最为可行的办法。
李兵弟副理事长认为,要解决这个遗憾就必须进一步总结城乡空间发展的不同特质,来遵循“开敞是乡村的空间特质,那么作为小城镇,我们应当既享有城镇的集约、集中、效率,又把效率和环境结合起来…”这条规律。因此,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过程当中小城镇还有无比广阔的空间。同时,在规划中数据分析是科学性的保证,所以,李兵弟副理事长强调:“在城镇化当中要关注反映国家新型城镇化变化状态的三组数据,即城乡聚落结构、城乡人口的分布状态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在副理事长谈到的第七点中,务实地推动小城镇发展制度创新,如启动“切块”设市机制、探索县级非农产业集聚、流动人口集聚的地区的设市建设模式、探索小城镇二元土地建设用地的混合使用、鼓励小城镇进程当中的城乡建设用地,这些都是一系列制度建设的积累过程是避免新型城镇化“走弯路”的强力保障。
小城镇发展应尽其所能
早在2000年就有专家提出,加快小城镇建设可以使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在新型城镇化阶段,加快小城镇建设同样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李兵弟副理事长表示“小城镇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中要承担起改变农村地区的聚落方式、建设以小城镇为主的公共服务布局模式、协调新型农村社区与农村自治组织的重要作用。”在小城镇功能提升上则讲究“低成本的城镇化,对中国来讲,可能还是我们的一种选择,而这种选择不是打造贫民窟,而是要通过小城镇来实现农村低成本的转移。”
在讲话最后,李兵弟副理事长指出一些防止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几个误区,如设置新区应遵循科学发展,即充分利用原有的机制和体制,实施改革来推动发展;园区发展战略需要继续实施,整合现有园区,解决园区形成历史上所形成的特色化的现象,推动产城一体的发展模式;在房地产税热点上不能将其作为解决小城镇发展的这样一个钥匙,在中国住房制度还没有完全的设立起来的时候,房地产税的试点不应当在小城镇,而应当在有条件有能力的大城市,先形成一些思路,再逐步的推进下去。李兵弟副理事长认为房地产税最终在小城镇能够实现,更主要的是建立起中国农村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引申来讲,中国小城镇一定不能建成国外那样,如果那样,同样等待的也是失败,所以建设特色小城镇建设才是新型城镇化的正确方向。
编辑:ZHONG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