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更加积极主动地研究推进改革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12月12日,(青海)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国生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他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精神,坚定改革攻坚的决心和信心,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扎实做好经验总结、提前谋划、督察考核等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研究和推进改革,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发挥好改革先导性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省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建军出席。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海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着力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改进优化价格调控和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要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探索创新、协调稳妥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资源、能源、环境、公益等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步伐,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我省资源节约、生态保护和社会和谐。要加强组织落实,科学制定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强化能力建设,兜住民生底线,做好舆论宣传,加强跟踪问效、动态调整,为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省情统筹发展、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平等合作保障安全为基本原则,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举,推进教育领域有序开放,借鉴先进做法和经验,吸引优质教育资源。要加强组织领导,扩大规模,提升质量,积极发展留学事业;加强中外人文交流,促进民心相通;主动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强化交流合作;拓展教育对外开放领域,拓宽合作空间;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省教育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海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会议指出,出台我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有利于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的明确、分解及落实,充分调动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将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落实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权责体系建设,切实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生态安全。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海省2016年度全面深化改革考核评价方案》。会议指出,强化改革考核是建立全过程、高效率、可核实的改革落实机制,推动改革举措早落地、见实效的重要手段。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分类与分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与年终相结合、举措与成效相结合,客观检验各地区各单位改革效果,进一步压实改革责任、树立担当精神、激发改革动力,确保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不断推进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记者 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