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董存春 文/图)4月20日,我县召开港口码头专项整治暨第二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县领导王大昆、陈松参加。
此次专项整治全县共涉及58座码头,其中,严格关停类码头17座,规范提升类码头20座,临时类码头6座,新建类码头15座。
此次整治将对无任何港口码头手续自然形成的码头及堆场予以严格关停;对不符合流域发展规划、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重庆港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占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桥梁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的码头予以严格关停;对已建成但手续不完善的码头,在2018年5月底前不能完善手续或不参与整合的码头予以严格关停。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大昆指出,全面关停整治码头势在必行,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等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参会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首先,要在认识上到位,此项工作不亚于关闭煤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到位;要把政策读懂读透,做到分类施策;要依法依规强力推进,做到于法有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合规;要加强督导,落实责任。要维护稳定,做好预案;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要严肃纪律,预防乱作为、不作为,确保区域码头整合工作2108年5月底前初步完成;规范提升类码头于2108年5月底前规范提升到位;关停类码头于2018年6月底前严格关停,8月底前拆除设施设备、清运货物,10月底前复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