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一公司在龙潭沟外侧堆放弃土被环保部门责令整改

2018-04-12 14:30:05  来源:巫山网  作者:董存春

本网讯(记者 董存春)4月9日,重庆巫山海事处在巡查中发现,龙潭沟外侧水域有超范围堆放弃土,导致水域受到威胁。县环保局得知情况后,次日一早,联合重庆巫山海事处、长航公安执法人员对该弃土场地相关情况进行调查,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倾倒弃土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调查,龙潭沟外侧弃土为巫山县丰绿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中产生的弃土倾倒所致,2018年1月开始倾倒,大约有30车300方左右,倾倒后的弃土未规范处置,导致部分弃土在岸坡、部分弃土随边坡直接滑入龙潭沟外侧水域。

该弃土场地违反了什么规定?记者了解到,没有制定弃土堆放方案,现场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弃土滑入175米长江水位线以下。

县环保局执法人员陈鹏介绍,根据《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向水体或者在江河、湖泊、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以及经雨水冲刷可能进入水体的滩地和岸坡倾倒、堆放、存贮工业废物、城镇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该处弃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导致部分弃土随边坡直接滑入龙潭沟外侧水域。以上行为属于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弃土离道路和房屋较近,堆土土质又比较松软,一旦发生滑坡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县环保局已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倾倒弃土的环境违法行为,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据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3月28日县委书记李春奎、县长曹邦兴一同在长江巫山段开展巡库工作所提要求,下一步,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大与重庆巫山海事处、长航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对工业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沿江沿河各类排污口等重点敏感区域的环境执法,严厉打击长江巫山沿岸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始终把保护母亲河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把巫山建设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