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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开展春季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2018-03-21 16:01:04  来源:巫山新闻  作者:董存春

本网讯(记者 董存春)3月20日,为确保禁渔制度的顺利落实,县农业执法局会同县检察院在古城码头,开展了“保护渔业资源•共建美丽之地”普法宣传活动。
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内禁止收购、销售、经营、加工利用江河水产品,禁止在河道内扎巢采卵、挖沙采石。
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禁渔资料和现场焚烧没收的渔具等形式,向渔民广泛宣传渔业保护的重要性,积极引导渔民自觉做到不电鱼、不毒鱼、不炸鱼和不非法网鱼,从源头上遏止非法捕捞的运输、销售、加工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大宁河及长江水域水生生物资源。
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赵月兰说,保护水产资源是我们每个人的基本义务,在禁渔期捕捞是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情节严重,将触犯刑法受到严惩,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对于违反禁渔期管理有关规定的偷捕行为,将严厉打击惩处。
巫山县宏兴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卢德太表示,为保护大宁河和长江水域生态平衡,他带头禁渔,渔民还可到他的公司就业,组织他们做冻货半成品。
据悉,为保护鱼类产卵繁殖,养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今年以来,县农业执法局共取缔班罾3个、渔网17个、虾笼138个,电毒炸目前还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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