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我县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点将适时开展防雹、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作业时段:每年3月20日~10月10日。
2、作业设备:三七高炮(官阳、白云、白果、竹贤、骡坪、金坪、望天坪、铜鼓、红椿、笃坪凉风垭、笃坪对合、庙宇大山固定作业)和内蒙、江西产火箭(全县移动作业)。
3、影响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千米的圆形区域内。
4、作业要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火箭弹)或炮弹(火箭弹)残骸,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所在镇乡人民政府或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报告,严禁自行拣拾、拆卸和藏匿,以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联系电话: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15736480001
特此公告
重庆市巫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