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副区长黄科,各镇街、管委会行政负责人,区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区监委有关负责人在铜梁分会场收看收听了会议。
据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进行明确具体规定。
会议指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关键保障。各地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规定》落实到位,强化细化各环节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科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有效机制。各部门要加大指导支持力度,与地方形成合力。同时要加快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