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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公安:非法捕捞不可为 小心“渔网”变“法网”

2024-11-06 16:30:34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河鲜味道美,受到不少“吃货”的喜爱,但切勿为了饱口腹之欲非法捕鱼,小心自己变成“落网之鱼”。近日,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接连查处2起非法捕捞案件,有力震慑了非法捕鱼、电鱼等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铜梁区公安局安居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在铜梁区白羊镇石船村涪江流域里有人非法电鱼。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核查。到达现场后,民警沿河道进行细致搜寻,但并未发现非法捕捞人员的踪迹,民警判断非法捕捞人员已经离开。

非法电鱼行为严重侵害水生生物资源,为尽快抓获违法人员,保护生态环境,民警随即开展大量走访调查工作,迅速明确詹某某、黄某、刘某某3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民警的强大攻势下,次日,詹某某、黄某、刘某某3人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查获电鱼工具1套、渔获物3条。

经询问,三人对其通过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三人表示是一时嘴馋才铤而走险非法捕鱼,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目前,詹某某、黄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刘某某已被依法监视居住。

无独有偶,10月25日8时许,铜梁区公安局少云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抓住一名到自家鱼塘偷鱼的人。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抓获盗窃嫌疑人1名,查获电鱼工具1套、渔获物若干。

经了解,报警人王大爷在自家房屋旁边的鱼塘内养殖了一些鱼供家里食用。当天7时许,王大爷在镇上赶集时,接到邻居电话询问他是不是在鱼塘里抓鱼,想买点儿他家的鱼。接到邻居电话的王大爷十分纳闷儿:自己明明在赶集,怎么可能在鱼塘抓鱼呢?王大爷赶紧回家查看,发现有两人正在其鱼塘中电鱼,随即上前将其中一人抓住并报警。另一人见王大爷追赶,快速驾驶三轮车逃离现场。

民警随即将涉嫌盗窃的万某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万某某长期居住在少云镇高碑村,熟悉周围环境,想吃鱼又不想花钱,便于25日早晨邀约卓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到王大爷鱼塘里去电鱼,偷得正欢时被王大爷当场抓获。经审讯,万某某对其伙同他人偷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卓某某相关信息。目前,万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文/余安 图/铜梁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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