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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

2024-08-23 09:50:06  来源:奉节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当前,我县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连续发布,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奉节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2024年8月22日起,直至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等级低于(不含)橙色期间。

二、封山区域

兴隆镇—长安土家族乡旅游环线区域,大坪森林公园,石乳村(亚克林场),三岔河森林公园,天鹅湖区域,夔州街道真武观区域,青莲镇茅田茶场区域,金凤山区域,草堂镇羊儿山,公平镇长龙山,云雾土家族乡猫儿梁,永乐镇乌云顶、三峡村楚江蜀峡旅游景点、丰收村旅游景点、铁甲村永乐印像。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一码通”二维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村(社)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镇街、有关单位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县应急局 56636510,县林业局 56733366。

奉节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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