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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将于近日施行

2024-08-15 19:55:21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网

城乡统筹发展网讯 8月15日下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市公租房管理局党组书记周波表示,为进一步加大低保低收入群众应保尽保的力度,对有需求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更精准,不断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愿望,对照国家住房保障最新政策,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结合重庆市实际,修订形成《办法》,完善了准入退出、轮候排序、管理服务等机制。《办法》已于近日颁布实施。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城乡统筹发展网摄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解决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重庆市积极推进公租房建设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建成58.3万套公租房,已帮助140余万人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用真心真情努力为中低收入群众提供了一个自己的家。

周波在会上简述,新修订的《办法》共分为8章47条,在准入条件、配租方式、运营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这些调整主要是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为更有利于精准保障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群众,规范了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

首先,考虑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实际困难,《办法》明确对这部分群众,按照属地原则依申请应保尽保,对他们实行兜底保障。

同时注意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虽然很多群众收入的绝对值比十几年前有所增加,但是由于物价等因素,他们依然存在住房困难问题。综合各方面考虑,《办法》规范了公租房申请的收入标准,以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设置基准,实现更精准的保障。

——为让符合条件的早期申请人员“入住更快”,完善了配租方式。

按照原来的暂行办法,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人很早就申请了公租房,但是因为小区腾退房源少、摇号随机性,有可能后申请的人反而先获得配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办法》在现有摇号配租基础上,增加了腾退房源的按序轮候配租方式。综合考虑申请的时间、优先保障因素,确定轮候顺序,首先按照申请人的申请年度先后排序,年度早的就排在前面。如果是同一年申请的,就将符合国家和我市规定的优先保障对象排在前面。

同时,将小区房源、轮候排序的情况都向社会公开,这样申请人就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需求,选择申请合适的小区,尽快入住。

——为提升公租房小区居住品质,让大家感受到“住享宜居”,将不断提升公租房运营服务水平。

近年来,重庆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持续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用心用力推动“住有所居”迈向“住享宜居”。截至目前,重庆市已连续12年举办公租房邻里节、连续开展7届公租房全民健身运动会,可以说,现在公租房已成为百万住房困难群众共同的美好家园。

“公租房·百姓家”,为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办法》在提升公租房运营服务方面,也做了一些完善。更加强化公租房“公”的属性,明确公租房产权人或运营单位,建立专项维修资金预筹机制,按照不低于租金收入的5%逐年提取,用于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促进小区更加安全、宜居。

《办法》新增“物业和社区治理”内容,明确要完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健全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提供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幼、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优化社区服务,丰富小区文化生活;推进智慧社区、智慧房管、智慧物业建设;打造15分钟生活圈,提升公租房居民生活便捷性。

公租房规范申请收入标准 分为1、1.1、1.2三档

“我们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精准保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其他城市的通用做法,对公租房的申请收入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以统计部门每年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设置基准。”发布会上,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韦表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人家庭不高于1.1倍;单身人士不高于1.2倍。

举例说明:重庆市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35元,折算到月,每月3953元。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953元以内的就符合条件。比如,小李夫妻两人带1个小孩,一家三口,夫妻月收入共计1万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就是3333元,低于3953元,就符合我们的收入条件。

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953元的1.1倍以内,就符合条件。比如,小张一家两口人,家庭月收入1万元,人均月收入就是5000元,他高于了3953元的1.1倍,就不符合收入申请条件。

单身人士月收入在3953元的1.2倍,也就是在4744元以内,就符合收入申请条件。

对申报的收入,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将通过社保、公积金、税收等信息,对申请人收入进行数据比对。没有缴纳社保等信息的就业人员,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同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核对;低于平均工资的,按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进行核对。所有审核结果我们将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反映。

城乡统筹发展网记者 方向 白媛源 摄制 张文婧 审核 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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