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7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一大队执法队员在百合收费站检查车辆时,发现川K3XXX挂号货车外观和其他车辆有明显区别,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是改型车辆。
经调查,该车从广州往重庆运输家具,为了多拉货,就擅自在车辆后部加装了2.5米的“托板”,左右两侧分别加装了0.2米的“托板”。驾驶员称,第一次加装,本想抱着侥幸心理尝试一下,谁知道,刚到重庆就被执法人员检查发现。
现场,执法队员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耐心的讲解了改装车辆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整改违法行为,并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此,执法队员提醒,改型车辆危害大,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为图眼前利益,抱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