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9月起,奉节县对94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实行“每月收集、每月通报”,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纪实报告制度》。
旨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奉节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奉节县安全生产督查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要求,通过党政领导干部示范履职,带头抓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报告对象共94人,其中分管重点行业领域县领导8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66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20人。
报告内容包括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深入开展风险研判、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相关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现场检查等6个方面。
主要通过填写安全生产履职纪实“一本通”予以体现,要求有关党政领导干部求真务实、客观准确,做到会议有记录、检查有明细、隐患有台账、整改有措施,并及时跟踪隐患整改进度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销号。
填写工作在每月28日前完成,县安委办同步收集汇总,随后形成通报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阅示。
(文:刘圣宇 图:奉节县应急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