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消息,按照《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3年7月20日14时起,渝北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江津区、綦江区、长寿区、涪陵区、垫江县、丰都县、两江新区、高新区、南川区、沙坪坝区、北碚区、璧山区、武隆区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据气象测报
预计7月20日夜间至21日白天我市中西部地区有较强降雨,主要降雨时段为20日夜间,渝北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江津区、綦江区、长寿区、涪陵区、垫江县、丰都县13个区县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有暴雨,个别乡镇(街道)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中西部地区30~60毫米,局地80~120毫米,其余地区5~2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30~50毫米。降雨时部分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阵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当前全市已进入防汛关键期,相关部门密切关注雨水情,切实做好暴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内涝、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切实加强对水库、桥梁等涉水工程的巡查排险,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要突出山洪、地灾、客运交通、地下空间尤其是地铁等重点,落实分级分类分区域分时段风险管控机制,必要时果断组织群众转移避险;要强化值班值守,前置队伍力量,科学高效应对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