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黔江区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件,群众反映黔江区正阳街道朝阳社区4组河流因上游新城开发导致水土流失,希望进行河流整治(金石路位置多个涵洞低于河床)。
接到交办件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了案件办理工作小组,落实案件承办责任单位。7月16日,区政府副区长谢承刚带领新城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正阳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召开专题会,确定整改措施。
经现场查勘,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正阳街道朝阳社区4组属黔江区城市规划区(待建设用地范围),投诉的金石路实为朝阳路(原经四路),朝阳路设有2处涵洞(位于羊叉桥、三角丘处),羊叉桥、三角丘处2处涵洞原设计标高均高于河床,但因朝阳路建成投用后一直未清理、疏通河道,导致涵洞低于河床;羊叉桥、三角丘溪沟两岸及源头植被良好。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特大暴雨时羊叉桥、三角丘处溪沟河水通行不畅。对此,黔江区立行立改,组织施工单位,于7月17日、18日对羊叉桥、三角丘处小溪沟1.7公里河道进行了疏浚;明确由新城管委会牵头,区城投集团落实,编制整治方案、筹措落实专项资金,在2019年12月底前在羊叉桥、三角丘处2处涵洞上游修建拦沙坎等水土保持设施,并落实河道常态清理工作;同时,加强新城开发建设管理,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建筑工地围挡、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防止施工造成水土流失。(记者 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