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吴洪燕)7月8日,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县二季度支出救助资金8159.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7万余人次。
二季度,我县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253.3万元、农村低保资金3068.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16%,共惠及18341名城乡低保对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893.8万元,其中救助本地户籍人员1620人次、非本地户籍人员5人次。向5465名特困供养人员支出救助资金2605.3万元,其中发放基本生活费2330.5万元、照料护理补贴274.8万元。“民政惠民济困保”救助874人次140.4万元,其中小额意外保险理赔16人次0.6万元、大病补充保险理赔633人次94.8万元、疾病身故保险理赔225人次45万元。意外死亡救助59起,赔付金额19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