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司法局围龙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化解了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受到双方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2008年7月,某建材厂与围龙镇龙湾村15社签订了一份《土地租用协议》。根据协议,双方约定将龙湾村15社周家湾的7亩多土地租赁给该建材厂,租用期限为20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约定各自履行相关义务。
但在2018年10月,该厂因国家政策关停,且按要求复垦,后经区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双方就《土地租用协议》是否终止产生异议,并引发纠纷。
围龙司法所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知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像调解这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样,为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区司法局会同区商务委、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商务领域纠纷调委会、劳动争议纠纷调委会、工商消费纠纷调委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涉企矛盾纠纷调解网络。人民调解委员会吸纳了11名资深律师组成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团和企业法律顾问。
同时,运用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调解工作合力;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元化纠纷调解渠道。
此外,还加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人民调解讲座等方式,宣传涉企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知识,推广涉企纠纷典型案例,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意识。
为了确保预防在先、化解在前,区司法局还开展了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大排查,全面掌握涉企矛盾纠纷动态。2018年以来,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311件,调解成功306件,成功率达98.4%,涉及金额达1278.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