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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保障局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待遇

2019-04-16 10:29:00

本报讯(见习记者 罗秋玲)日前,记者从区医疗保障局获悉,2018年以来医疗保障工作围绕全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和健康中国战略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和待遇落实工作,全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持续巩固在95%以上,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待遇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

确保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全覆盖。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加强与扶贫、民政部门的数据交换,做好农村建卡贫困人员、民政困难人员等困难群众参保信息的比对核查,动态完善困难人员参保信息,及时将当期核查出的未参保人员名单下发乡镇街道组织参保缴费。2018年,全区完成居民医保参保46万人,其中民政困难人员参保3.4万人、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剔除与民政困难人员重叠人口)参保3.8万人,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区已完成2019年度参保45.6万人,其中民政困难人员3.4万人、农村建卡贫困人口4.5万人,贫困人口参保率100%。同时,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资助政策,2018年资助民政困难人员参加医疗保险3.4万人561万元、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3.8万人483万元;2019年度的参保资助金将通过信息系统直接结算和事后发放资助金相结合的方式兑现。

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待遇全落实。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 建立贫困人口医疗保险 “一站式”结算机制,贫困患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健康扶贫医疗基金、精准脱贫保实现“一站式”结算。 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和民政重点救助对象区内区级医院住院(居民医保)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降低50%。2018年,全区贫困人口发生医疗总费用7675万元,基本医保报销409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95万元;全年共实施医疗救助18.9万人次3240万元,其中资助参保3.4万人次561万元、门诊救助13.8万人次602万元、住院救助1.7万人次2077万元;实施扶贫济困基金救助1413人次267万元,其中民政对象805人次162万元,扶贫对象608人次105万元。

确保贫困人口医保政策宣传全覆盖。持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窗口日常经办宣传、 印发宣传资料集中宣传,驻村工作队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和帮扶人员上门宣传等方式,推动医保政策进农村、进农户。同时,强化互联网+社保的使用推广,完善微信公众号、APP 应用软件、掌上“12333”服务平台建设,参保人员可实时查询医保政策和个人参保缴费等信息,其中医疗保障政策、就诊信息、发生费用实现动态管理、实时查询,贫困人口医疗保险知晓率全覆盖,作为全市首批居民医保微信缴费试点区县,2019年度已通过微信参保缴费达4万人。

据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做实贫困人员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100%;继续提升贫困人员医疗待遇水平,落实居民医保新增财政补助50%用于大病保险的要求,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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