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闻琼)近日,区政府安委会出台了《铜梁区安全生产督办、通报批评和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将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整改和事故进行督办、通报批评和约谈。
据悉,该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督办、通报批评、约谈,是指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就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督办、通报批评和约谈。
根据实施办法,若有区域或行业领域事故阶段性高发的;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督查数据分析,区域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不力等情形之一的,将下达督办通知书进行督办。有瞒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的;各类报表数据不实、虚报谎报的;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不力,对安全生产重大部署、重大活动、重大任务不落实等情形之一的,将下发通报在全区通报批评。此外,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还将实行分级分类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