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黔江区政府获悉,即日起,全区将深入开展水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日前,区政府办向相关单位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区交通海事部门、有船乡镇街道、水运企业等单位将按照“三位一体”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主客观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列出整改期限,分类进行重点督办;突出抓好船舶、船员、码头、航道及气象水文信息发布等管理工作,不适航的船舶不投用,不适任的船员不上岗,恶劣的天气不出航。
即日起,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加强船舶、渡口码头、助航设施、滩多流急的自然航段、水电站上下游航道、采砂区域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间断。区交通海事部门要深入有船乡镇街道、水运企业定期开展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倒逼有船乡镇街道、水运企业限期整改,不合格船舶必须停航整顿,不合格企业必须停业整改,并按要求报送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区交通海事部门要会同有船乡镇街道建立落实违法违规水上运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船员监督水上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船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渡口渡船和乡镇街道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渡口、渡船、乡镇街道自用船舶的安全监管。水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通知要求,冬季来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冰冻雨雪、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水上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水上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水上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抓好水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水运安全、有序、协调发展。要加大投入,进一步夯实水上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强领导,务必确保水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记者 罗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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