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15号
经2016年11月17日重庆市黔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向 梅为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城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任天银为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局长;
李福彬为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庞剑虹为重庆市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
向 梅的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卢 川的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鞠其发的重庆市黔江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杨秀璜的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天银的重庆市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17日
编辑:徐强 责任编辑:孙淑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