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罗跃 通讯员 邓建飞)3月14日,记者从黔江区畜牧兽医局获悉,全区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打造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区,促进全区畜牧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区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助推全区“50万头无抗生猪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建设”,全力打造全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
加强宣传引导。以《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蓝本、以无抗生猪示范园区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为重点,制作发放宣传画报、宣传手册、明白书,以集中发放、下乡宣传等形式,主要宣传在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应该注意、遵守的事项和违法结果处理等。借助相关新闻媒体,对投入品安全监管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和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监督,在兽药饲料专项整治活动中充分发挥媒体的导向和监督作用。
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全区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原料购进登记、生产记录、质量自检记录、销售记录等一系列档案资料,严格执行饲料原料和成品自主检测及留样制度,所有产品及留样整齐堆放,规范管理。做到生产企业无超范围生产经营,无“三无”原料和产品,无假冒伪劣、超期变质及不合格产品进出生产厂房情况,要求企业做到原料进出库有档案登记、生产经营规范有序、仓库堆放规范整齐、产品出库有质检报告。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督促全区兽药饲料经营户建立经营台账。严格执行兽药饲料进、存、销管理和兽药饲料生产厂家质量认证,严禁无标签标识、质量检测不合格、过期变质和无兽药GMP认证等假劣产品经营活动;严禁违禁兽药饲料和假冒伪劣产品、废止地标产品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的产品进行经营。兽药经营以兽药GSP为标准,全面启动兽药二维码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全面的经营档案,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到兽药经营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加强后续动态监管,建立对GSP验收通过企业实行不定期巡查制度,严禁兽药GSP验收通过企业不按GSP相关规定执行或降低标准执行情况;严禁不执行GSP的企业在辖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积极配合市兽药饲料监测所和区畜牧兽医局对兽药饲料的抽样检测,配合后续监管执法工作。全面净化兽药饲料等畜牧投入品市场环境,规范兽药饲料等畜牧投入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按规模养殖场“一卡三档三书” 和规模养殖企业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要求各养殖场(户)对安全用药用料和档案资料作出承诺。把好“四关”:严把养殖场兽药饲料购入关,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养殖环节;严把兽药饲料使用关,严禁不合格产品和过期变质产品投入使用;严把畜禽出栏关,坚持兽药饲料饲喂畜禽实行休药期制度,严禁未达休药期的畜禽上市销售;严把兽药饲料处置关,坚持定期集中处理制度,严禁养殖场对不合格和过期变质兽药饲料乱扔乱抛。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各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瘦肉精”抽样检测工作,达到兽药饲料等畜牧投入品使用单位无人用药、原料药、违禁药及假劣兽药,严格按照停药期和休药使用兽药饲料。
编辑:微知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