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段儒贤)近年来,黔江区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到2020年,将全面建立权责清晰、衔接有序、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儿童普遍接受良好教育,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成长环境不断改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加强未成年子女监护力度。父母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应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多联系、多见面,加强与学校老师和其他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依法及时开展家庭监护支持和干预。加强家庭监护服务监督,帮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积极创造家庭依法尽责良好环境。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引导扶持监护人返乡创业就业。
落实基层属地监管责任
建立留守儿童基础信息库。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及有关部门拓展关爱保护服务功能,制定各级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细化工作职责,避免出现交叉和盲区,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保护机制。实行定期分类评估和帮扶。各乡镇街道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实行一人一档案的台账式管理,每季度对留守儿童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更新,每半年对监护情况按照“好”“一般”“差”进行分类评估。
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完善教育控辍保学举措。将学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强化控辍保学责任。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健全留守儿童家庭信息档案,每学期核实更新一次,并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
筑牢救助保护网络
建立强制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农村留守儿童出现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情况的,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谁发现、谁报告”的原则,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增强司法保护服务功能。把农村留守儿童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人群。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范围,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范围,协调公益慈善力量提供关爱帮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增强关爱服务合力
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推动家庭关爱、学校关爱、社区关爱、社会关爱的统筹、协调和可持续联动,为每个留守儿童落实一名“爱心家长”,提供日间照料、心理辅导等关爱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过孵化培育、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志愿服务等方式,整合利用高等院校、专业组织等方面资源,支持和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深入村(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编辑:微知 责任编辑:颜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