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开展,根据形势任务需要,黔江区于2016年8月31日撤销廉政账户。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收受各种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确实无法当面拒收或无法事后退还的礼金,坚持“限时、实名、说明事由”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当事的党员干部一个月内如实报告并上交纪检监察机关。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区纪委将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