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朝政)今年2月24日,黔江区人民法院集中执行兑现一起拖欠51名农民工工资纠纷案,共执行兑现农民工工资19.57万元,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是黔江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个缩影。为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黔江将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各类企业应承担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民工工资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领代发。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各类企业应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从2017年起,各类企业全面实行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可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个人凭社会保障卡经银行渠道领取。
到2020年,逐步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编辑:微知 责任编辑:颜劲